越南《年輕人報》6月30日報道,越南財政部發布2022年23號通知稱,香煙進口企業須在香煙進口至越南市場前粘貼有所在國生產廠家的電子標簽。對于國內銷售的香煙,香煙生產商也要在進入市場前在香煙包裝上粘貼產地電子標簽。該通知將自2022年7月1日起生效。與此同時,通知還要求,進口酒類在進入市場前也應粘貼電子標簽。對于在國內銷售的酒類,酒類生產商須在酒裝瓶后和將產品投入市場前粘貼產地電子標簽。
財政部規定,粘貼在進口香煙和酒類上的電子標簽由海關總局負責印制和銷售,粘貼在國內生產的香煙和酒類上的電子標簽由稅務總局印制和銷售。
駐胡志明市總領館經商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