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國家原產地命名與質量監控院六月發布聲明稱,從現在開始,允許葡萄酒生產商增加葡萄酒庫存量,以應對極端天氣頻發對葡萄酒生產商造成嚴重損失的狀況。
主管法國葡萄酒原產地法規的政府機構——國家原產地命名與質量監控院(Institut National de l'Origine et de la Qualite,簡稱INAO)六月發布聲明稱,由于近期極端天氣頻發,對葡萄酒生產商造成嚴重損失,從現在開始,允許葡萄酒生產商增加葡萄酒庫存量。這意味著葡萄酒生產商每年可以存下更多的葡萄酒庫存,以備不時之需。
在此之前,法國葡萄酒生產商們遵循著2013年定下的法規:每年可以將葡萄酒產量的10%儲備下來,以應對突發不利條件造成產量減少的情況。新法規下達后,葡萄酒生產商每年可儲存下來的葡萄酒數量上升至每年總產量的20%,三年內總庫存最高可達50%。起初該法規只適用于紅、白葡萄酒的生產商,不包括香檳(Champagne)和甜酒。但部分甜酒產區如蘇玳(Sauternes)、巴薩克(Barsac)和蒙巴茲雅克(Monbazillac)已列入考慮范疇。
據國際葡萄與葡萄酒組織(OIV)四月發布的報告顯示,2017年全球葡萄酒產量較2016年下降了8.6%,嚴重的春季霜凍、暴雨和夏季干旱等極端天氣則是造成歐洲產區大量減產的主要原因。今年五月,法國部分產區已經經歷了一系列雹暴的襲擊,波爾多(Bordeaux)部分葡萄園的損失預計達到70%。在這樣嚴峻的情況下,波爾多葡萄酒協會聯盟(FGVB)不得不向政府尋求幫助,以應對極端天氣對葡萄酒產業帶來的不良后果。而修改法規允許葡萄酒生產商增加葡萄酒庫存量,可以避免葡萄酒生產商在低產的年份里出現“無酒可售”的情況,一定程度上緩解酒莊的經濟壓力。尤其對于一些葡萄酒需要陳年數年的酒莊而言,這項調整十分有利。